各级领导,大家好!
村民,洪*建,生于1970年,
家乡,四川省达州市渠县鲜渡镇少愚社区
户口二人,残幼单亲家庭,相依为命,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无所有,
幼孩无房住,一无所有,
户主,53岁,左手瘫痪残疾,左肩背时常麻木,睡觉都疼痛,需要常期药物护理费用,
幼孩二岁,太小,需要户主一只手护理,扶养,无依无靠,我残幼单亲家庭生活困难重重,无生活来源,一无所有,
农村的我,户主残病情况,失去劳动能力,无奈的人生,一只手,带上二岁幼孩,流浪乞讨捡垃圾渡日,生活危在旦夕,
残幼二人,感冒药费,又没得报销,生活困难重重,
我残幼单亲家庭,在,2022年8月1日,向鲜渡镇政府,申请达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485元月人,鲜渡镇政府,借口,不办理,
我残幼单亲家庭生活困难重重,多次,求助达州市红十字会,收养幼孩,确叫我找鲜渡镇政府,渠县政府,渠县民政局,申请各项指标救助,而鲜渡镇政府部门借口不办理,
根据残病情况,53岁,自身难保,事实无能扶养二岁的幼孩,
我残幼单亲家庭,求助,鲜渡镇政府,渠县政府,渠县民政局,达州市政府,帮我弱势群体,扶养二岁的幼孩,
求助,鲜渡镇政,渠县政府,达州市政府,及时办理。帮我扶养二岁的幼孩,
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鲜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问政四川平台“残幼单亲家庭生活困难重重”问题的回复
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镇收悉后,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协调救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家基本情况:洪*建、男、汉族、现年52岁、小学文化、户籍地渠县鲜渡镇少愚社区,一直常住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多年。其子洪*、男、现年3岁,其生母户藉地湖南,您家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生活补助、临时生活救助、易地搬迁、社会救助等政策,政策允许符舍条件的,鲜渡镇党委政府都一一办理。
二、针对您反映“户口二人,残幼单亲家庭,相依为命,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一无所有残幼单亲家庭”的问题。依据相关救助政策原享受父子2人低保每月700元,在2022年10月全县统一调标后低保710元每月。您本人每月100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领取国家政策性补助840元。
三、针对您反映“幼孩无房住,幼孩二岁,太小,需要户主一只手护理扶养,无生活来源”幼孩无房住问题,您户在2015年已享受异地搬迁一个人25平方的新房,因当时其子洪源没有出生,所以没有享受异地搬迁政策。
四、针对您反映“因生活在农村,无劳动能力,做农活,现我残幼二人,流浪乞讨靠捡垃圾,无生活保障来源,生活困难重重”的问题。鲜渡镇党委政府也积极引导洪家建可返乡到轻纺服饰产业工厂上班或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生活困难,增强生活信心。
五、关于您反映“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至480元”的问题。经查,您属四级残疾,低保家庭,现在广东虎门打临工,儿子年幼需要抚养,受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减少,生活较为困难,经与县民政局会商,按照低保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对您家庭享受低保作调标处理。通过沟通交流和政策宣讲,您对答复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联系:0818-7500016。
经办人:郑 勇 经办人电话:18782823128
渠县鲜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