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榨百姓,烂尾三年无人管,官商勾结何时休,法外之地更猖狂。法院保护钱权人,百姓何时把家还。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回复: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两江新城文旅街的问题,我委已多次根据职能职责及与该项目业主签订的泸州两江美食文化街自持物业监管协议,对该项目的物业企业自持比例进行监管,已履行监管职责。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您所反映的案件,已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一审、我院二审,因您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您耐心等待省法院再审审查结果。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