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市场跨省、市客运班线,受疫情影响亏损严重,道路旅客运输钱路又带有一定的公益性,停运也导致旅客不能正常出行。在10年前核算客运票价时,是按照车辆应位数上坐率的70%均摊到旅客人头上,而现在车辆基本实载率在20%,而多出来的费用均为企业承担。为此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新的政策,酌情诚免车辆通行费。如三类降为二类、二类降为一类或疫情期间减免等收费标准,以保省内班车客运正常运行,方便旅客出行。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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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收费审批权限为省级人民政府。自2020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之后,全国高速公路“一网化”运行,为保障收费秩序稳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为降低车辆通行费成本,我省按国家统一部署,对ETC车辆实施了通行费优惠5%的普惠政策,并在疫情发生后,于2020年2月17日至5月5日,全部减免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当前,受疫情影响,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收支缺口较大,经营出现了困难,如实施客运车辆通行费减免,会进一步加剧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困难,甚至引发系统性债务风险。
综上,为维护路网收费秩序,兼顾各方合法权益,暂不具备对客运班车实施通行费优惠减免的条件。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