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被静态管理,居家隔离差不多近半个月,用人单位有理由叫员工扣工资或者补班这一说法吗?合理吗?
网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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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居家隔离被扣工资以及补班合理吗?”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830-3106348。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