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富顺丁海村村民。我一直谨遵政府出台政策,不焚烧秸秆。但由于从众心理作祟,焚烧了秸秆。我愿意接受相应处罚,但作为农民,平时收入仅靠买农作物,收入较低,一次性直接罚处罚的最高金额2000,对于家庭是一笔比较大的支出,希望可以得到酌情处理。
已转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办理。
您好:
您于2022年8月29日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我是丁海村村民。我一直谨遵政府出台政策,不焚烧秸秆。但由于从众心理作祟,焚烧了秸秆。我愿意接受相应处罚,但作为农民,平时收入仅靠买农作物,收入较低,一次性处罚的最高金额2000元,对于家庭是一笔比较大的支出,希望可以酌情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由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办理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焚烧秸秆一事,自2017年起,全国各级政府、自治组织等,进行了大量宣传、公告、广播等,您应为明知此事不可为。尤其2022年8月以来,四川遇高温无雨极端天气,各地多发山火,焚烧秸秆更是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不仅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更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等。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您作出了处罚。
同时,希望您引以为戒,不仅自身再不能有此错误行为,还希望您能现身说法,在周边邻居、亲朋好友中帮助作好宣传。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疑问请致电——7299877。
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