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文体旅局,您好:
8月14日,我在抖音平台“四川品质游”广告内扫码咨询四川中国青年旅行社锦华分社销售人员,询问是否纯玩团,在得到肯定回复与看过行程表后交付定金200元,于8月15日凌晨3点到达芳华宾馆,管家让我签字(期间与签字后都未提供合同内容),交付尾款1660元(含从未提过的80元保险费用),8月15日在我要求下6点30发送了合同,但我发现合同内容与行程表不一致,且同行游客团费不到1000元。由于旅程已开始,我感知上当但并未深究。
8月18日,旅行社违反合同规定,压缩都江堰、大熊猫基地游览时间,并引导游客去无资质玉石店(以玉石供应商“富二代”有缘打折诈骗游客为销售方式的诈骗地点)
8月19日,我发现上当受骗后与导游沟通,导游不愿告知地址,于是只能自己自费前往邛崃进行退货。
8月20日返回家中后联系旅行社质检部“惠惠”,态度消极,拒不处理。
8月24日问政后其与我联系,以旅行社不管“销售模式”为由仅退还车费300元,并声称该销售地点有资质能提供,但至今未提供;旅行社违规造成的压缩游览时间、退货路程时间算我个人“出去玩”的时间,至此,长达2小时的协商失败。
请成都市青羊区文体旅局重视此无良旅游社违规行为,我对其诉求如下:1.请将合同内压缩的游览时间及退货造成的时间成本(合计约6-7小时)进行合理经济补偿。2.请对退货车费进行补偿。3.不想再听旅行社明显违规后的推脱借口,浪费时间。
两千元的机票,合计两千多元(其间多次收费)的团费,本该是一场真正的品质游,却遭遇文字游戏、霸王条款、诈骗、推诿搪塞,让人实在难以接受,希望监管部门能有所作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投诉调解中心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 此投诉已分发给投诉调解中心处理。
2. 投诉调解中心已将此单发给旅行社质监部门,并联系了当事人了解事由。
3. 正在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该单正在处理中。
4.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做出处理;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