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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达州大竹乐基优越广场接房子不装修也要交装修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04 10:55 已回复

我是四川大竹乐基优越广场的一名业主,昨天8月3号我去接房,我去交完大修基金后去顾家物业接房,我明确跟他们说了房子不装修目前,但是他们说不装修也要交装修保证金等共计4289。我跟他们解释了很久不装修,装修保证金用来保证什么,他们就是不跟我接房子,希望相关部门帮我解决问题。该交的费用我交但是我就是不愿意现在交装修保证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5 16:1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9 14:46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达州大竹乐基·优越广场接房子不装修也要交装修费”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2年8月3日,您前往大竹县乐基·优越广场物业客户中心办理接房手续,客服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向您递交《房屋费用交接表》要求交清相关费用。该费用包括装修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共计4209元。您以“接房后暂不装修”为由告知客服人员暂不交纳涉及装修部分的费用,物业客服人员未明确回应。
二、处理意见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大竹县发改局、住建局关于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竹发改价格〔2013〕16号)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机构向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收取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费的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高于2.5元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由物业服务机构负责清运垃圾的,垃圾清运费标准为按不高于2.5元/平方米收取”的规定,我局已责成物业企业在业主未办理装修申报前不得强制收取装修管理方面的费用。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之“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与该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为此建议您在装修前向物业企业申报装修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协议条款履行装修行为。2022年8月4日,小区物业反馈已与您妥善处理接房事宜。
经办人: 温 建 联系电话:6216319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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