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长滩镇青苔村8社李*芬自建房屋超面积60平方米以上,目前主体已完工。因超面积建设占用了群众出行通道已严重影响了邻居的出行,按照《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请相关部门对超面积的违章建筑进行处理,保障群众的通行权及相邻权。
已转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办理。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关于“农村自建房超面积,未保证相关出行”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办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滩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反映该处自建房超面积修建的问题,长滩镇国土所将立即安排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予以处置。
如有疑问,可致电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国土所:0813-7640083。
再次感谢您对长滩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