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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高新区人才公寓选房顺序的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13439582095  2022-07-30 07:08 已回复

您好,

 为购买高新区人才公寓,本人于今年年初着手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本人拥有博士学位,按规定可以申请市级D类人才,同时我名下公司属于高新区四派人才企业,又符合申报高新区C类人才的条件。为争取更大优惠,同时高新区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市级和区级人才具有同等资格(此前开盘的高投熙悦府和新悦府也确实证明了这点),因此本人决定申请区级C类人才,且已于上月取得该资格。


没有想到的是,在高新区最近开盘的新川樾人才公寓项目中,又规定“市级人才先选,区级人才后选”,请问这样朝令夕改,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又让我们这些普通人如何自处,难道我要退掉已经得到的区级人才资格,再去重新申请市级人才吗?更有甚者,根据最近发布的东部新区未来城人才公寓的销售公告,区级人才不仅被排在市级人才之后,而且同级别的区人才,其选房顺序不再按申请时间排序,而是摇号确定。如果以后高新区的人才公寓在选房时也照此办理的话,请问这一政策的依据又是什么?无论是《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成住建发〔2020〕369号)或是《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高管发〔2019〕13号),这些政府文件中有哪一处规定了“同级别的区人才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反正我是没找到出处,还请您不吝赐教。


据传言,之所以会出现选房顺序的调整,是因为某些人通过不当手段获得了区级C类人才资格,因此对市级D类人才构成不公。那请问,我们的政府部门不去针对这些个案做纠正、做查处,而是剥夺那些合法取得区级A, B, C类资格人才的优先资格,从而制造更大范围的不公平,这就是我们的城市管理水平?


下半年高新区还有几个人才公寓会开盘,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公布选房顺序的最终决定,不要再让我,以及和我有同样困惑的人惴惴不安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3 17:49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人才公寓选房顺序的相关问题,经核实,成都高新区人才公寓租售相关事宜均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成住建发〔2020〕369号)及《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高管发〔2019〕13号)文件要求执行。关于人才公寓选房顺序相关规定,高新区也将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下,立足解决人才安居,以充分保障人才住房需求,后期人才公寓项目具体信息以其销售公告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8月2日10时37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35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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