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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修路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5 11:44 已回复

  承包公路修建反映问题人,2011年旺苍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进行实施以奖代补项目10万元1公里,当时万山乡党委,政府开展农村村道公路村村通目标任务,决定2011年云雾村建设龙洞沟至姜家坪公路3公里,龙洞沟至庄房坪公路1.6公里,合计4.6公里。
  2013年,市财政局帮扶资金修建云雾村三、四社社道公路建修入进合同5.8公里,另外2公里没有入进合同,总计实质修建公路7.8公里,政府有上报相关部门合同及资料。
  大两镇政府回复说,2011年至2013年时隔两年后,重复新建公路,于理手情说不通。此地属于北部大山区,坡壁雨量多,2011年修建的公路竣工验收合格,当时资料上报相关部门。时隔两年后,导致公路垮塌,这是政府造成的,不及时硬化,责任不在于我。所以2013年市财政局下达了帮扶资金,再次要求云雾村建设公路。
  没有按照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要求第一,请人民政府通知知情人士及相关人员到现场,三方面谈调查此事。第二,请到云雾村实地,与我本人及地方知情人士重新测量公路里程变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4 12:35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旺苍县大两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1年您第一次修建原云雾村三社社道公路(龙洞沟至姜贤青处),四社社道公路(从龙洞沟至庄房坪),您认为有4.6公里,我镇工作人员实地测量只有3.4公里。2013年原云雾村三、四社公路被水冲毁后,您维修该道路,我镇认定您维修道路的里程为2公里。
经核实,第一次修建和第二次维修云雾村三、四社公路共给您支付人民币68.37万元整,因无该工程项目有效合同(无任何相关领导或单位签字盖章)和欠您28万元整的有效证明(无任何相关领导或单位签字盖章),建议您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权益。
以上回复已与您进行了沟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18981284156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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