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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犍为县人民医院涉嫌骗保犯罪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22 12:23 已回复

紧接上一次上传的留言内容和上传的照片,反映的事情的经过事实经过、法律依据,以及专家的共识、相关的诊疗指南和文献,鉴定指南相关内容较多,选择视频上传的方式,反映完整客观的,事情的经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9 09: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5日,段*明(女,79岁,身份证号码:51112319****248142,玉津镇人)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经相关检查后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肠粘连松懈术,术后出现肠穿孔并发症,及时行肠穿孔修补术后,予以对症治疗,但愈后效果欠佳。11月21日患者转乐山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2021年2月8日患者治愈出院。段*明儿子周*彬(男,47岁,身份证号码:5111231975****8130)对县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其母亲段*明后续病情由县人民医院所致,与县人民医院产生医疗纠纷。
该医疗纠纷发生后,县卫生健康局多次组织县人民医院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详细告知其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2021年4月15日,分管县领导召集政法、公安、信访、卫健、玉津镇政府及县人民医院等部门对该医疗纠纷进行了专题研究。经前期反复协调沟通,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原则下,4月20日,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调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双方最终调解达成一致:县人民医院一次性支付段*明补偿费10万元(含借支的5万元),段*明在县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疗费用共计180174.23元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退还段进明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预付金2000元(共计282174.23元),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犍医调〔2021〕1号),该医疗纠纷应就此终结。
二、问题处理情况
关于反映县人民医院在患者及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母亲的社保卡恶意报销国家医保金额6万元的问题。
2021年5月,周*彬向医保部门反映“犍为县人民医院在患者段*明及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29日使用周*彬母亲段*明的社保卡恶意报销国家医保金额6万多元”等问题,县医保局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回复:2020年12月29日,犍为县人民医院在对全院住院费用年终结算时,因跨年结算且转院时患者及家属对医院诊治未提出任何异议,犍为县人民医院将患者段进明在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1日期间的医疗费用85516.37元进行了医保暂结算,其中医疗保险报销56687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3532元,共计60219元,结算费用时,确实存在患者及家属不在场不知情医院自行结算情况;根据人民调解协议内容,6月10日犍为县人民医院将段*明在2020年11月5日至21日期间住院医保报销的费用60219元退回了县医保基金账户(段*明2021年11月5日至21日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仅缴纳了住院预付金2000元,期间再未支付过其他医疗费用);县医保局未发现犍为县人民医院在患者段*明2020年11月5日至21日诊疗和医疗费用结算过程中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同时要求犍为县人民医院对在患者及家属不在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暂结算的行为进行整改。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单位咨询:
分管领导:董 飞,联系电话:13340924998;
经办单位(股室):杨 建,联系电话:13378344383。


犍为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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