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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关于车辆违章处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7-11 23:17 已回复

收到违章信息:渝AH67S0于2022-07-08 20:19:00发生违章。

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318国道2904公里500米至318国道2911公里150米
内容: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含)未达到20%的。罚款¥200扣3分。


投诉理由:

1.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的内容中。并没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含)未达到20%的”这条。建议撤销错误处罚。


2.《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显著、清晰、明确为要求,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标志,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本人于夜间(20:19:00)驾驶至此路段时未见到显著、清晰的“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标志。不应实施处罚。建议撤销本次处罚。


3.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四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未造成后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一是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不应扣分罚款。建议撤销本次处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甘孜州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19 10:36

亲爱的网友,你的留言已收悉,相关问题已经转交警部门并在核实中,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甘孜州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2 08:4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 经公安综合平台查询核实:2022年7月8日 20:19该车辆(渝AH67SO)行驶路段(康定新都桥-安梁坝)时,车速达66km/h,依据《新交规》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处罚符合规定,无异议。
2. 康定新都桥-安梁坝设置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标牌。
3.因我州道路属弯多、路陡、临水临崖等客观因素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为防止车速过快发生交通事故,请您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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