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修路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修路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30 09:15 已回复

你好,我是简阳市贾家镇十八梯的村民,现在我有关于土地的事情求助于你们。情况是这样,2019年,村上修公路要占用我家的地,当时经过村上的干部和社员(公路的直接受益人)协商,一名社员自愿同意用自家的地来跟我家的交换。但是,我们家在种了两年之后,也就是2021年,那名社员在没经过村干部及我家同意的情况下,又在交换的地里种菜,想要收回她家的地,还多次把我家种的农作物给挖了。此时公路已经修好,他单方面想要反悔。我们找村干部解决村上的干部不但无作为,现在还偏向他们说地本来就是他们的,就该他们种,说我们要种地就把公路给挖了,我想请问这是作为村干部该说的话吗?我是否真的可以把公路挖了重新复耕?期间镇上工作人员前来调解,协商地的所有权归对方,使用权归我,我退步同意签字,对方未签,调解无果。在这一年之中,对方当事人三番五次的把我家种在地里的农作物给挖了,村上的领导一再强调让我们不要动他们家的农作物(干部究竟站在怎样的立场说话?)就在昨天,四月二十九日,对方又把我家自己地里(不是有争议的那块地)的农作物都给挖了,已告知村干部无果。 在此我还要说明一点我是世世代代的农民一辈子就靠种地吃饭,人也老实本分,没有文化(街坊四邻可以打听)。现在他们合伙起来欺负老实人,公路修好之后所有人都反悔了,说当时没有签协议,我一个老实本分没有文化的人要是知道有协议这回事,现在也不至于有这样的事发生,试问在场的村干部有没有责任?既然大家都反悔了,我是不是也可以反悔不同意他们修路,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强行占用我家的地?还请上级领导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为我们主持公道,解决此事。内附一张部分损害我农作物照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07 16:4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9年十八梯村的交通项目修建道路,需占用您的土地0.02亩,当时您不同意占用自己的土地修路,经村上协调,该村村民鄢某云自愿拿出位于公路旁边的0.02亩土地给您耕种,并对您进行了一次性占地补偿600元(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土地3万/亩)。但后来您实际耕种了0.1亩土地(远大于占用土地面积及协调给您进行耕种的面积)。鄢某云2021年偶然听村民说,当初暂时给您耕种的土地,已将土地确权变更为您,于是决定要收回原本属于自家土地。所以您和鄢某云产生矛盾,不存在您反映的欺负您的情况。贾家街道及十八梯两委多次组织您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贾家街道及十八梯村两委于5月7日再次组织您和鄢某云进行协调,最终达成如下意见:村内机动地0.1亩给予您使用(使用权),但由于机动地已被其他村民承包,待收回后您将可以耕种。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7日14时30分,与您当面沟通,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5月7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