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三渔村村民。我户原有三人,几年前经审批建了9O平的住宅。现我户增加了两人:外孙女出生入户,女婿由渠县迁入。我想改善住房条件,请问,增添了二人,可申请建房吗?需要什么条件?找什么单位?
我曾找村镇两级咨询,无果。所以求助你们。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成都东部新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暂未出台,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按规定审批建房,请您谅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4月22日11时0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