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职一个月多,至今工资未给我结算完。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是在达州市渠县的金科集美东方小区项目地工作。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规定,请您向渠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830-252223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