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育儿假做为《条例》规定的政策,同时实施。
请问《条例》中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可休“育儿假”10天,那么如果孩子是在2020年1月5日出生的,2023年满三周岁前的育儿假是否还能修满10天?
您好,来信收悉。您咨询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好!来信收悉。我委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育儿假的指导意见,在“健康四川官微”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育儿假十问十答”,请参阅。依据你的描述,2023年小孩满三周岁前的育儿假假期为5天。
感谢你对四川省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