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泸州汇通超市购买到发霉变质食品,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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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泸州汇通超市购买到发霉变质食品,不予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8 00:06 已回复

本人于今年3月26号,在泸州汇通超市南光路店,南光路388-400号,购买到发霉变质食品,在超市门口准备食用就发现发霉变质,找到超市后,不予处理,我又在超市工作人员见证下,在货架上发现很多发霉的椰子,并且现场拍照,视频取证,工作人员也承认发霉,他说这个是正常现象,发霉的食品都公然售卖,而且这是我第二次在他们店买到发霉食品,第一次我都算了,这次居然还理直气壮,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为老百姓做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并对涉事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8 10:50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留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08 10: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汇通超市南光路店售卖发霉变质食品”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泸州汇通超市南光路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在该超市卖场冰柜内未查见发霉变质的椰子。经核实,您在泸州汇通超市南光路店购买到发霉变质的椰子属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经询问超市负责人,该超市对销售的椰子存在发霉的问题予以认可,问题的发生系员工粗心大意造成,超市已对发霉椰子做出销毁处理。超市能提供购进票据。我局已按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泸州汇通超市南光路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另,我局已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协调,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共同签署了调解书。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该类事件举一反三,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红星市场监管所,电话:0830-2572315。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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