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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建言】关于户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26 21:09 已回复

领导,您好!
现在大多数的人为了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培养成对国家更有用的人,基于政策要求,把户口从农村迁到了城镇。但当孩子自立以后,不管是孩子还是大人,都有一部分人愿意回到农村。为了家乡的经济发展和面貌革新,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城镇迁回农村的条件,因为原本就是村里的人,这些人也是愿意为家乡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望领导能思虑,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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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31 15:08

您好!
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根据川公发【2018】113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至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因您的朋友目前为城镇户口,故户籍不能再迁回农村。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28日与您取得联系做了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威远县公安局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8297033。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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