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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犍为县巴沟镇黄家山村农村危房翻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18 17:19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犍为县巴沟镇黄家山村的村民,我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我农村的老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平时就老母亲在家,我们平时在外打工,现在想从新翻盖,谁问需要什么部门审批?如果可以,面积问题是不是只要不超出老房面积就可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芭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21 15: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犍为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犍农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其中对“户”的认定原则上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申请;被赡养对象与赡养人共同申请。特殊情况由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所占用地应与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故农村建房不管是新选址修建还是原基改建,宅基地面积是按申请人在户籍所在村的当前户籍人口数来确定的,而不是按原基面积审批宅基地面积的。
如您需要重新翻盖您位于犍为县芭沟镇黄家山村的房屋,您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向犍为县芭沟镇黄家山村村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书》,村民委员会接到您的申请书后,将对您户的宅基地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按审批流程将您户的申请资料及村委会审核公示情况一并报送犍为县芭沟镇人民政府宅基地管理部门(芭沟镇规划建设管理办)进行审核。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有疑问,欢迎致电我镇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833-4091150,或到芭沟镇政府详细了解。也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监督芭沟镇工作。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单位咨询:
分管领导:张凤根,联系电话:13881357300;
经办单位(股室):芭沟镇规划建设管理办,联系电话:0833-4092568。



犍为县芭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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