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清平街9号楼现在居委会通知d级危房搬离,也不管后续问题,直接说物权法自己房子自己负责,后续房屋如何处理什么都没有。希望能看到帮帮我们几十户居民辛苦一辈子换来的房子没有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留言,经船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镇江寺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处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2020年8月经四川玖玖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鉴定为D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并建议搬离避险。
二、办理情况。镇江寺街道办事处及所辖朝阳社区本着对辖区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于2022年1月7日给该房屋所有住户发放了搬离告知书。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请各业主尽快搬离至安全住处是为了居民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搬离后可自行租房或投亲靠友,如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向市房管局申请公租房。房屋权属仍属于各业主。船山区正在研究D级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出台后可按该办法推进房屋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