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全国都在发展,中央也出了文件,为什么有的县连个新能源车充电桩都没有。按规划规定2016年以后新建的小区房都应该在车位上安装电表,达到“一表一车位”?但实际上规建局不管,各级政府也不管?我们小区,自己购买的车位也不允许安装充电桩。
网友:
您好!您关于“没有充电桩”事宜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现就具体核实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小区规划充电桩事宜经我局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股室,按照行业规定,自2019年开始市里各新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相关手续时要求按照规划车位的10%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我市学府一号、时代广场及观澜府均按照要求配建有新能源充电桩设施。
二、经核实您所居住的馨辉源小区现内设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如有疑问,请电联小区物业。
我局将持续履行住建领域行业监管责任,不断加强对县内各家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助力社会矛盾的化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师 贤
联系电话:5676149
会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