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乐山市的食品生产企业,因最近有很多代办机构来电说我司的“企业执行标准“已过期。我们的标准是2017年10月30日通过的,最初办理时也询问过相关部门,回复是长期有效。且盖章位置是(四川省卫健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最近我也又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多方咨询我们县级市监局,市级国检中心及省级标准化研究院的老师,均在查阅我司备案文件后答复可继续正常使用。但代办公司称只要文件中引用的国标有更新或者废除,我的企标就自动失效。我又查阅了文件引用的国标均在正常使用,但有部分有更新。请问卫健委的老师,我这个企业标准是否还在有效期,如上所述又是否能继续正常使用?谢谢!
您好,来信收悉。您咨询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答复内容回复如下:已经和信访人进行电话沟通,并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相关规定给予解释,并要求信访人及时申请备案。信访人已经同意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