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7.26以刚需无房资格摇到了天府新区天府公园未来城星耀楼盘,付完首付款后,尾款本来想选组合贷,且在购房前得到工商银行春熙路支行的确认,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但是在办理贷款当天,在我提出申请组合贷时,该行工作人员竟直接表示不受理组合贷!无奈之下与工商银行春熙路支行签订了纯商贷申请,现在贷款审批已过、已经备案,但是还未放款。结果今天得知同一地块第二批次工商银行春熙路支行又可以组合贷款,对于我们第一批次的人来说,相当于凭空多出几十上百万利息,工商银行是不是存在通过信息差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如果现在要改成组合贷怎么改?同时银行和开发商作为强势一方,政府如何保护普通消费者权益??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情况建议您向银保监会进行反映。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热线电话: 12378( 工作日 9:00-17:00 ),或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天府公园未来城项目组合贷问题。经了解,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导致您出现以上情况,建议您与开发企业、银行协商处理。
以上情况于2021年11月24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