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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资中北干道引水工程强占耕地强行施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o0小苹果xing  2021-11-02 10:34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四川省资中县重龙镇醮坛山村一组1队的村民,位于北干道两侧。河库联网输水工程(以下简称:引水工程)于2015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当我们得知引水工程要经过我们的耕地之后,虽然大家很不情愿,但考虑到这是关系百万资中人的民生大事,淳朴善良的我们还是积极地配合相关工作,让工程能够顺利开展。但就是我们这样的善意和付出,却地被他人无情地蹂躏与践踏,我们实在是无计可施,必须站出来讨个说法,讨个公道。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引水工程要经过我们的耕地,村干部及相关政府部门口头上告知我们:引水工程管网所经路线的相关土地会暂时被使用,待工程完工后,恢复原状,并将土地交还于我们。但事与愿违,2021年10月27日,我们得知施工方要将紧邻北干道一侧小路扩成4.5米宽的永久道路并着手开始施工,还称此条道路归其他队所有,若今后此条道路被政府征用,相关赔偿与我们无关。村民得知此消息后,向村干部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相关人员互相推诿,无人处理解决此事。更有甚者,施工方意图趁人不备,晚上加紧施工,强制占用我们的土地。

后重龙傎相关领导前来,我们让其出具相关资料,并出具施工完毕后将土地还给我们的书面承诺,相关领导表示不能出具。相关领导要求我们下午前去重龙镇政府解决问题,结果村民前去几次,根本没有人。这就是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态度?

2021年11月2日,在未解决土地问题的情况下,是征是借,没有说法,还不还土地也没有说法,现在就开始强制施工,来了一堆所谓维持秩序的人,还出动了警察,当面要求给个说法,没有人给说法。

我们失地村民,无一技之长,很多外出务工,村里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我们的土地现在要被强占,我们却无计可施。这就是资中县政府的处理问题态度吗?处理问题方式吗?

我们要求政府解决引水工程相关问题,解决北干道修建历史遗留问题

                                                                      2021年11月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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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6 16:52

您好!
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一、施工方扩宽道路原由。资中县城北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一河库联网输水工程是以向资中县供生活用水为主,兼有乡村人畜生活供水、景观、灌溉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本工程对全面有效解决资中县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古城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实施后将极大促进资中县全面协调发展。本工程需经过醮坛山村。输水工程管网铺设,需运输工程管道等,故把小路扩宽,也方便了该村1社、9社村民出行,大部分村民表示认可。该路土地仍为1社集体所有。其余因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根据资库联指办〔2015〕10号文件等政策,能复耕的复耕,不能复耕的只补不征。二、2005年修北干道征用醮坛山村1社土地有关情况。根据2005年9月资中县土地统征和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与重龙镇醮坛山村1社达成的《用地补偿协议书》,2005年因修资安公路(城北干道段)工程建设需要,使用醮坛山村1社土地37.9856亩(其中耕地32.1575亩,非耕地5.8281亩),进行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没有农转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安置名额。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1683434.4元即:1、土地补偿费561144.8元。其中:耕 地:32.1575亩×1600元/亩×10倍=514520元.非耕地:5.8281亩×1600元/亩×5倍=46624.8元。2、安置补助费1122289.6元。其中:耕 地:32.1575亩×1600元/亩×20倍=1029040元 非耕地:5.8281亩×1600元/亩×10倍=93249.6元。醮坛山村1社将该款按如下分配方案进行了分配:土地耕地非耕地赔偿费和人口安置补助费共计1683434.4元,实际参加分配土地161份数,实际参加人口分配人数348人。占耕地32.157亩,提取补偿占地修路土地青苗补偿费5年每年每亩800元,即32.157亩×5年×800元=128629.6元。实际参加总分配额1554804.8元。土地占总额的15%,每份分1448.57元,人口占85%,每份分3975.84元。该社提取的5年青苗补偿费,其中4年的已发放给被占耕地村民,但有1年的未发放。据村民说有2万多在原队长(已去世)处。村集体组织社上通过查阅相关账务,走诉讼途径追回余款。三、2005年修北干道临时使用醮坛山村1社土地有关情况。2005年因修北干道,占用醮坛山村1社土地21.0755亩用于道路放大脚使用至今,每年进行青苗补偿。该地为临时使用,土地所有权仍为醮坛山村1社集体所有。镇政府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村民想该地21.0755亩被征用且享受农转非社保的诉求。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重龙镇人民政府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55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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