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成华区中环壹号虚假宣传,欺骗购房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建言】成华区中环壹号虚假宣传,欺骗购房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7 15:46 已回复

我在2018年8月份购买了成华区迎晖路中环壹号的公寓,当时购买时中环壹号售楼部销售明确表示公寓水气民用,电在申请民用;但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时表示水电气都是商用,并且拒绝承认当初说过水气民用,电申请民用;这属于欺骗购房者;这公寓的公摊面积达到了40%。我们业主要求开发商解释及出具文件,开发商也拒绝出示;现交房验房时发现套内面积相差过大;开发商也拒绝出示测量机构出示的报告;希望政府出面帮老百姓讨回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3 14:32

来话人:
您好,针对该楼盘问题,10月24日,区政法委、住建交局已联合多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处理。10月25日下午,我局保和街道市场监管所到现场了解情况,水电气按民用或商用收费均以合同为准,开发商及物业均表示电费可由物业代缴,也可由业主自行缴纳;合同有约定的事项均以合同为准,双方按合同执行,如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可向法院申请仲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可向住建交局反映相关问题。
10月31日下午,保和街道办组织我局保和市场监管所及其他相关部门、业主代表共同召开了协调会,对业主代表反映的十余个问题进行梳理。会上已告知,对于中环壹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由您或业主代表统一提交到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5楼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科或槐树店一路5-7号(旭日苑B区)保和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67575919/67575920。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3 16:22

网友您好!
经查,中环壹号项目2021年10月19日通过并联验收,达到交付条件后,于2021年10月21日开始实施集中交付。
关于业主反映水电气费收取的问题, 经了解该项目为商业体。水、电、气的收取在物业合同中均有约定,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我局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做好相关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来话人也可向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和咨询电费问题。
部分业主反映开发企业涉嫌收取合同价外的费用问题,业主可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待我局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关于房屋层高及面积问题,建议业主向市住建局反映。
关于阴阳合同问题,建议业主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关于要求转供电换直供电及一户一表问题,建议业主向经科局反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4 17:3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中环壹号项目关于供气、供电的相关问题,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经与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对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电、气采用民用标准收费的诉求。根据2017年4月成都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电、气,应按照商用标准收费,禁止按照非商用标准收费。中环壹号楼盘属于40年产权的商业地产,故该项目需执行上述规定。

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