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梧桐村民高某民伙同村,镇,县领导长期盗采国家资源景观石,石灰石,我有很多他们盗采的工作视频,图片,包抱挖掘机,吊车,自备吊,运输车,我实名举报几个月了,县执法大队欺上满下,说没这回事,请问法律还有用吗?
杨先生:
你好!你反映的“盗采石灰岩和景观石”一事已收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核查,结合现场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大队对古宋镇梧桐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查询问,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据村党支部书记介绍,古宋镇梧桐村为了打造黄竹产业连片发展,村上于2019年申请修建森林防灭火通道,2020年获得批准,位置是从鸡克膝(小地名)至长石滩(小地名),批准长度为2.5公里,有效路面宽度4.5米,但无资金补助。因古宋镇梧桐村四组村民高维明在梧桐村四组承包了300余亩土地发展黄竹产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增加收入,经村“两委”研究,同意该森林防灭火通道由高维明个人出资修建,与当地村民共用。在修建过程中,确实破碎有块石,是用于该条防灭火通道建设铺路,村党支部书记证实,未发现高维明有对外销售石料行为。关于高维明是否在该村修建防灭火通道以外区域盗采石灰岩和景观石,我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我局已对高维明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采石铺路,同时要求古宋自然资源所和村组加强监管,杜绝任何人在此处采石。如再有私自开采行为,我局将会同古宋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查处。
谢谢你的来电!
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