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与此事有关部门领导您好!
请问下简城镇广场路汇强上城小区停车费问题,我们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包含有公摊面积,绿地公众场所等等,然而我们自己回家停车到我们自己购买的公摊面积上还要额外收取费用呢?这是哪天条法律规定的。若有不是本小区业主进来停车要额外收费那另有一番说法,希望务必使有关的领导能正确处理此事。汇强物业公司可以去借鉴下阳晨蜀和物业公司的处理方法嘛,本小区业主和商户不收取日常停车费而是只收取外来车辆停车费用。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停车费问题,经核实,汇强上城共计1770户,规划设计有801个停车位。其中部分车位已售出,属于其他业主的产权车位,无法临停,但存在一部分未售出车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可作为临停使用,但停车需要缴纳临停费用。根据《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在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若您认为该收费不合理,建议向市发改局、市物价局投诉举报。
关于您反映的公摊面积问题,购买房屋时的公摊面积是指房屋所在建筑物内部的公共区域,如外墙、楼梯、电梯、走道等,不包括停车位。
以上情况,因您未留联系方式,若有疑问,可联系市房产保障中心028-27218560。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