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咨询一下,我本人在2016年被公安机关传讯去协助调查,被关押了18天又没有事情,然后到现在都,没有销案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按程序转送相关单位正在办理。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核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3年昭化区公安分局在侦办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时,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蒋某洪多次使用本田越野车(车牌为您名下)运送毒品,并在毒品贩卖成功后用您名下的银行卡收取毒资。为查明案情,2013年9月6日,昭化区公安分局将您依法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当时证据不能确定您是否参与该案,同年9月24日昭化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您取保候审。后经调查发现您不清楚蒋某洪借用越野车及银行卡的主要目的,没有为蒋某洪犯罪提供帮助的主观故意性,因此,昭化区公安分局对您解除取保候审,并终止侦查。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涉及嫌疑人已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判决,因此该案不符合您所提出的撤案条件。
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昭化区公安分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39-520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