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鹤山街道团结村330地块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今年3月8日,鹤山街道拆迁办和团结村村支两委,在对本村330地块的征地和房屋拆迁过程中,前后也对村民宣传并告知了,征地和房屋拆迁政策,都是全部按照2017年政策执行并实施。并且房屋也是按照2017年政策补偿给了村民,期间也让村民签了失地农民社保告知书,此事虽然整整拖了五个月之久,但失地农民社保名单还是在8月10日公示完成。可是就在8月12日,拆迁办和村支两委重新宣布并告知村民,房屋用2017年政策,社保用什么新政策,而且是强制执行,(因为之前他们宣传并告知,同一地块决不可能有两种政策)。随后330地块全体村民,相继找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并且上访都没能得到解决。难道拆迁办,村支两委干部说话做事可以出尔反尔吗?可以做到不公平,不公正,不讲理吗?可以对失地农民强制使用霸王条款吗?我们只希望政府,能按征地时宣传的政策执行,树立政府形象!维护村民权益。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问题,现我街道回复如下:鹤山街道工业区330地块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从2021年3月初开始实施,涉及3个村(社区)7个小组(团结村1、6、7、8社、红合村16社、天华社区1、6社),在启动330地块征地拆迁工作时正是新旧政策交替时,为确保群众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益不受损,3月初启动征地拆迁工作时街道组织各村(社区)主要干部和各社队长、社员代表征求意见,各村(社区)、各社要求按照当时正在执行的蒲府发〔2017〕1号文件立即进行征地拆迁工作,随即街道工作组组织各村组测量土地面积,与各社签订征地协议,各项补偿款及时到社到户,在5月底完成了该地块的清场工作。5月底,在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时,因原来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19〕31号文件政策办理的社保系统无法录入,不能按照此文件政策进行办理,按照市上要求只能按照成办函〔2019〕69号文件相关要求实施办理社保。(新政策实施标准要求总体不低于原旧政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