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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关于石鹿沟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问题的咨询和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09 01:58 已回复

尊敬的工作人员:

你好。首先很感谢长宁县政府对于抗疫工作的重视,各位医疗工作人员、工作统筹人员及相关后勤人员辛苦了。

我是近期境外回国的人员,已经在上海隔离了14天,现在在石鹿沟进行隔离中。现主要是针对相关的隔离事项提一点问题和一点小建议。


第一,按《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德尔塔等变异毒株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引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1〕30号)要求: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后来(返)川人员,凡到达我省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没有居家隔离场所的,由当地指定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不知道长宁县政府是否在此通知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的地方隔离政策,还是说不管是来自高风险还是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都是统一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决定?当然,社区要求是14天我们肯定遵守的,抗疫面前人人有责,但是还是希望能够看到相关的文件依据。因为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在上海14天+成都进行了7天的隔离之后,按照此政策,核酸结果全阴性的前提下,就能自由活动了,在此前提下前来长宁的相关人员是否也需要报备社区呢?主要是担心此类风险,谢谢。


第二,希望能够提升石鹿沟医学隔离点的卫生和后勤相关工作。入住的时候能够看到地面堆积着大量的灰尘,以及墙面大面积的霉斑。厕所天花板是坏的,再加上厕所唯一的一个灯一直在闪烁。另外,房间窗户卡死了,既推不开也关不上,以至于楼上楼下抽烟的烟味能熏满整个房间。相信隔离点的设定一定有相关的卫生标准,很感激政府让我们免费隔离,但是还是希望能够改善一下基础的卫生问题。(已上传附件,希望能够正确显示)


第三,希望能够更加规范流程,大家抗疫不易,整个流程中需要更加注意个人防护,带好口罩,避免交叉感染。在我入住的过程中还是能够偶尔看到个别进入隔离点的相关人员没有按规定带好口罩。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松懈,希望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都健康。


第四,想请问一下测核酸的时间点。我在通知上看到的是第1,4,7,14天进行测核酸,但是我在入住隔离点第四天的时候问了工作人员说的是“间隔4天”再进行第二次测验。这种测验时间是否统一呢?还是说只要在14天内做满4次就行?对绿码以及解除后的行动是否有影响?


最后,衷心祝愿长宁县能够打好这个抗疫战,全民上下一起预防境外输入案例,避免隔离点交叉感染,预防境内传播,全民共同抗疫,一切为了大家平安健康。


很感谢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对于抗疫的付出和奉献,隔离点的相关人员工作很辛苦,态度十分友好和积极,真的十分感谢。我会积极配合社区规定和安排完成相关隔离,希望大家平安,长宁零新增。


你们辛苦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长宁县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12 09:15

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隔离时间和地点问题
根据官方公布福建疫情流调信息,此次疫情为境外返乡人员输入引起,源头病例入境后曾在厦门、仙游累计集中隔离21天,后回家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均未出现异常,核酸检测也为阴性,超过1月后才检测阳性。福建疫情提示我们德尔塔变异毒株较以往毒株更难被检测发现,潜伏期可能更长。
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保障全县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防控要求,参照有关地方疫情防控措施,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我县境外返乡人员实行累计28天的隔离管控措施(包括在县外的隔离时间);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我县严格实行14天隔离管控措施;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在健康码绿码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市外来返人员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核实行程并落实对应管控措施。
按《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居家医学观察指南>的通知》(宜疫指挥部办函〔2021〕43号)文件要求,居家隔离人员需单人单间居住、独立用餐独立卫生间等,且居住的房间、卫生间,使用的物品均需每日规范消毒处置。居民群众不符合上述居家隔离有关规定,因此,隔离人员原则上都采取免费集中隔离。
二、关于石鹿沟集中隔离点管理问题
石鹿沟度假酒店自疫情发生以来,一直作为我县集中隔离点,因酒店内部装修时间已经较久、部分设施设备存在老化情况,我县将定期对隔离点进行检查,对设施设备、住宿条件进行优化改善,为隔离对象提供更舒心的环境。如您现隔离的房间存在其他问题,可向隔离点工作人员反应,工作人员会妥善处理。同时,我县将加强隔离点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人员防护要求。
三、关于核酸检测问题
经查证核酸检测记录,目前隔离点均按标准要求对隔离对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可能存在沟通不畅造成误会情况。隔离对象解除隔离后,隔离点会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期间的核酸检测报告也会提供给隔离对象。同时,也可以在“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上查询检测记录,不会对解除后的行动产生影响。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县将继续加强隔离点日常监管,切实维护我县疫情和谐稳定大局。也欢迎您继续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其他不妥之处或对我县疫情防控政策有疑问的,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31-4599885!

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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