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我是东部新区海螺镇烧房村一组村民,我和我老公登记结婚已有三年多,我老公的户口是武侯区的城镇户口,我老公可以把户口迁到我那里吗,户主是我妈妈,迁户口需要些什么资料呢?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市内移居原则”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已告知您关于“市内移居”所需条件及材料,请您携带“市内移居”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29日14时1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