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青白江区 » 环保一刀切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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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建言】环保一刀切是否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12 12:01 已回复

我是来自农村的,来咱们青白江开个小面馆,有油烟净化器且通至楼顶。当时选址是确实不知道出新规了。如今就出现了这个尴尬局面。我说几点我的想法,希望可以帮我解决一下
一.面馆不会有过多的油烟产生,且不会吵
二.有油烟净化是否可以考虑通过
三.如果所有此类经营都汇集一处,是否影响市场平衡
四.这样一刀切,很多像我这类的小创业者,刚好把积蓄投进去该如何收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3 16:44

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选址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二)按照规划用途不得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主体建筑内。前款规定的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包含以下项目:(一)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二)不设炒炉和无煎、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服务项目。”,面条经营存在炒料等产生油烟的制作工序,不能在禁止区域选址。如需详细了解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可电话咨询0288330463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5 15:34

经现场核实,您的面馆位于夏家巷121号九千朝阳外与居住层相邻的商铺。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选址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二)按照规划用途不得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主体建筑内。前款规定的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二)不设炒炉和无煎、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服务项目。因面条经营过程中存在炒料等产生油烟行为,故不能在禁止区域选址。我们于2021年9月15日,13时35分,与您联系,您对回复情况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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