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新都大丰花都大道北延风景的一名业主,于2017年12月从开发商成都开成置业有限公司以8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个车位,开发商当时开具6.5万的收据,另外1.5万元用手写白条,同时收取了办理车位产权的契税3000元并开了收据,当时向开发商索取购车位合同,开发商承诺以后统一签合同并集中办理车位产权,可是时至今日,开发商在何处各车位业主都不知道;有些业主在网上查到开发商还将我们购买的车位抵押给新都电力公司,抵押公示上显示期限为3年,从2018年--2021年8月;小区共有购买了车位没办理产权的业主80多户,有些有收据有合同,有些有收据没合同,有些没收据也没合同,有些付款是转账,有些是收现金,情况各不同;在此期间,有业主通过社区、房管局、新都政府都反映过情况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现申请领导给予监督政府相关部门,促使开发商给各位业主办理车位产权,不胜感激!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北延风景项目车位已于2009年10月办理车位的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所需的必备要件有(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四)购买车位的合同;(五)需补充提交的材料。若对办理资料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83013727或关注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办事指南”模式获取办理要件相关信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联系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反馈现正在完善小区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待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及时开展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积极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合同义务。开发企业应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违反约定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9月17日11点06分与您取得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