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的2700元灾民补助款哪里去了?(具体内容见上传照片截图两张附后)
投诉人:何照明顶礼致意!
地址:四川省剑阁县开封镇
时间:2021.08.17.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我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因2008年“5.12”地震灾后居民住房维修加固补助问题而多次写信反映此问题,我镇已多次答复。但根据当时情况,2008年5月12日地震前,您与父母属同一处住房且您母亲(敬碧连)在“5.12”救灾款中享受了住房重建补助政策,故不能重复享受住房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3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