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政府规定,对自主就业的士兵,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每年6月底之前发放完毕。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却已地方财政紧张为由,迟迟不给予发放。
余加州先生: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局已收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规定的补助标准:“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 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您反映的退役军人一次性补贴发放一事,我局已与财政对接,将于近期发放。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乐山市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