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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事业编夫妻跨市调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9 19:38 已回复

我户籍为乐山市沙湾区人,现在达州市一名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妻子在乐山上班,两地相聚700多公里(路上做车需7个多小时),夫妻长期分居,聚少离多。加之我父亲为肢体二级残需要人照料,奶奶已有80多岁年老多病,家中只有母亲务农,家庭较为困难,特咨询我调回乐山市沙湾区工作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6 09:46

问政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发布题为“事业编夫妻跨市调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2022年5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流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区内事业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流动程序。
一、关于资格条件。
“《办法》”第五条:“定向流动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第六条:“从区外定向流动到区内事业单位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表扬的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四)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六)具有接收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定向流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九)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流动程序。
“《办法》”第九条:“区内流动或区外定向流动到区内事业单位的,一般由流入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根据需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二)研究提出拟流动人选;(三)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流出单位意见,并就开展流动、岗位空缺及拟流动人选相关情况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事前沟通,并填写《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审批表》,报区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四)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反馈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委编办提出用编申请;(五)对拟流动人选进行考察,并在流出单位进行拟流动人选考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六)综合编制空缺、考察、公示等情况,由流入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报区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七)办理流动手续和上下编手续。”
您还可以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去电咨询,联系电话: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30 09:08

问政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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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2022年5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流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区内事业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流动程序。
一、关于资格条件。
“《办法》”第五条:“定向流动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第六条:“从区外定向流动到区内事业单位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表扬的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四)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六)具有接收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定向流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九)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流动程序。
“《办法》”第九条:“区内流动或区外定向流动到区内事业单位的,一般由流入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根据需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二)研究提出拟流动人选;(三)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流出单位意见,并就开展流动、岗位空缺及拟流动人选相关情况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事前沟通,并填写《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审批表》,报区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四)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反馈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委编办提出用编申请;(五)对拟流动人选进行考察,并在流出单位进行拟流动人选考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六)综合编制空缺、考察、公示等情况,由流入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报区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七)办理流动手续和上下编手续。”
您还可以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去电咨询,联系电话: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30 09:09

问政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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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2022年5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流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区内事业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流动程序。
一、关于资格条件。
“《办法》”第五条:“定向流动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第六条:“从区外定向流动到区内事业单位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表扬的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四)一般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六)具有接收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定向流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九)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流动程序。
“《办法》”第九条:“区内流动或区外定向流动到区内事业单位的,一般由流入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根据需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二)研究提出拟流动人选;(三)按照管理权限书面征求流出单位意见,并就开展流动、岗位空缺及拟流动人选相关情况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事前沟通,并填写《沙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审批表》,报区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四)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反馈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委编办提出用编申请;(五)对拟流动人选进行考察,并在流出单位进行拟流动人选考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六)综合编制空缺、考察、公示等情况,由流入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报区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七)办理流动手续和上下编手续。”
您还可以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去电咨询,联系电话: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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