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市长刘会英 » 拆迁安置不按初始合同协议执行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拆迁安置不按初始合同协议执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3 23:18 已回复

您们好!
我射洪市城北团结社区一组覃全珍,今年68岁,一直居住在此地,2011年赶上拆迁,我积极配合,我是第2号拆迁户,协议上多项签定的条件都没按合同执行,请求各位领导核实并给予解决。
2011年拆迁后,多年未还房,现已还住房。剩余的就等待按合同协议分配的临街门面房2间共80平方米,按我当时的建筑住房我修的房子,是造价比较高的,离50米大街也近,2.4墙两边抬空5个门面,5个卷帘门是安好的(有照片视频为据),大小车也能进入,我们的小车、工程车一直停在自己院坝里,签协议时,一再给我承诺,你们的房子位置和构造肯定会给你临街门面,协议上也明确注明有两间80平方米门面为临街,听了工作人员的承诺,我就提前签定了协议,也公了证,然而近期没有门面的住户,也不临街的却分到了门面,我明明签了合同协议有临街门面,现在却告诉我门面不够分,把我改为二楼,这一消息如晴天霹雳,希望领导能核实和调查我的真实情况,按合同协议给我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不合理的几点如下:
1、 按合同协议还我临街门面2个80平方米,按拆迁顺序选门面,现在把本属于我的一楼临街门面赔到二楼,我坚决不同意!这太不合理了!
2、 拆迁协议和公证书上注明钱进(我外孙女,其母已去世多年)有单独户头。分房时没按合同执行,接房当天钱进四处借款才凑够一万多,把房接了,别人一家人可以分出4个户头,我明明是分了2户,也签定了协议,却不按协议执行,还让我去找原开发商(有办公室当时接房时的视频为证),请问让我一个老年人去找原开发商情理何在?我只相信政府、相信聚信国际。
3、 我是折迁开始前十天签定协议(原协议的顺序为2号,奖励2000元,别人都领得到了,我却领不到?别人一层换二层,一平方换多平方,结果工作人员说我拆早了,这个我就认了。但最基本的也应该按顺序先拆先选房、先选门面才公平吧!
4、 如今国家政策这样好,携手共建和谐社会,和睦相处,以诚相待,相信政府不会让老百姓有理无处讲,有话不能说,再次请求有关领导合理、公平解决,为民作主!
诉求目的:
1、 门面房按合同约定还一楼临街门面2间,共80平方米。
2、 钱进单列户头按合同规定执行。
3、 恳请政府、棚改办、团结社区领导及聚信房产领导给我一个公平、公证、合理的赔付。

诉求人:覃全珍
2021年5月2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9 14:25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聚信国际棚改项目系原新天域棚改项目,原开发企业为射洪巨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总公司为重庆强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于2014年10月动工,因开发企业资金断链于2015年8月全面停工,停工时间达2年半之久。2017年底,因项目长期停工,项目理事会对原开发企业予以清退。2018年初,原县政府依法对项目清盘后予以公开招拍挂,四川省射洪虹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射洪县聚信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取得了项目土地及开发建设权利,项目于2018年2月全面复工建设,目前该项目部分工程已完工,达到交付条件,正在逐步进行还房安置和商品房交付。信访人所涉及的住房已安置,营业用房安置实施方案正在加快制定中,目前尚未进行安置。市棚改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约谈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其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加强沟通,并及时制定营业用房安置方案,加快推进营业用房安置工作,保障拆迁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2021年8月11日,市棚改办已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对营业用房安置、钱进户头等问题达成初步意见,具体操作还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