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碧桂园生态城二期业主。该小区现在入住的单元楼共有十余栋。每栋楼两部电梯,每部电梯张贴有1至3张广告。不算底楼公共区域的巨幅广告。我小区保守估计应有140副广告以上,按此广告容量,半年内我小区由物业公示的收益仅为1400余元。恳请政府工商、税务等部门督促泸州碧桂园生态城物业针对此事给广大业主一个合理解释(附图片为物业公示)。全体业主将感谢父母官为民发声!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碧桂园生态城二期物业广告收益问题”问题,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碧桂园生态城二期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小区公共收益明细如下:电梯内框架广告费用6500元、户外滚动灯箱广告费用1500、电梯外冷光屏1425元、公共场地收益2500元;社区直饮水机1500元、临时场地出租2520元。2021年半年期间小区公共收益总计15945元。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该公共收益按照物业公司30%,全体业主70%分摊,扣除9%税费及物业公司服务费,分摊到业主部分为10157元(已公示金额为1419元,剩余未公示金额为8738元)。因部分费用未收到款项,待下半年收到款项后物业公司将进行公示。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