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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拆迁后未安置措施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08 18:2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成都市东部新区海螺镇烧房村的村民,因宅基地审批问题特向相关领导求助!
本人从小和父母妹妹一起居住在一起,2017年因建设成资渝高速公路家中房屋被拆除,目前仅有住房一套。目前本人已结婚并有两位小孩,家中住房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我的老婆和两个小孩经向拆迁办咨询并无任何安置措施。特此求助相关领导,希望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一块够四口之家居住之宅基地用于建房使用!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14 10:5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7月12日16时04分、7月13日9时14分以及9时20分,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均未接通电话。请您带上相关资料到成都东部新区海螺镇农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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