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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反映到现在都是一拖再拖,一直没结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py15982791915  2021-06-07 11:30 已回复

尊敬的巴中市委书记:

      你好!2021年3月8日平昌县白衣镇政府对我信访的父母农村承包土地作出终结处理意见,上面明确写着:我不服,可以向平昌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2021年3月16日我向平昌县政府申请复议,最后平昌政府办公室人员电话告知,已转回白衣镇政府,让我再去找白衣镇政府,这是乱作为!我跟巴中12345反映到现在都是一拖再拖,一直没结果。恳求市委书记督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白衣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8 15:08

潘杨先生: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的留言收悉,关于你所反映的相关问题,省、市、县、镇相关部门已多次调查核实,对你及你母亲杨守英进行政策法律解释,作出处理意见。现就你历次反映的问题,再次集中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流转出去,现无土地耕种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你家原有4个人的土地(你父亲、母亲、大姐、二姐)。1998年,在罗培良担任鱼滩社区4社社长期间,因你大姐潘香婚嫁,你父亲潘广发及母亲杨守英主动向鱼滩社区申请,退出了你父亲及你大姐潘香的土地,你家还剩下你母亲杨守英和你二姐潘霞两个人的土地,因你为超生子女,出生时户口上在他人户下,故你没有土地。2000年,鱼滩社区4社修建社道公路,需占用沿线村民土地。根据惯例,修社道路占用的土地,由各社自行调整。你父母得知情况后,主动找时任社长的潘广和(即你三爸),要求将你家剩余土地(包括自留地)作为修路调整土地,你家不再承担双提农税和社内义务工。社长潘广和根据当时土地政策及程序,将你家剩余的两人土地及该社其他几户人的土地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全部退出,并在社内重新进行了承包。自此之后,你家在鱼滩社区就没有了土地。你家的土地均系你父母主动申请退出。
(二)关于缴纳农税提留款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你父亲潘广发及母亲杨守英于1998年主动退出你父亲及你大姐潘香土地时下欠村集体农税提留款4000余元一直未缴纳,故你家1998年还在缴纳农税提留款,且因你家一直未全部缴纳拖欠的农税提留款,在当时历史条件及政策下,预扣了你二姐潘霞担任教师职务2001年1月至7月的工资1500元用于抵扣双提农税。你母亲杨守英承认该情况属实。
(三)关于家中土地已全部退出,为何还享有生态林补助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000年9月,在你家土地及山林退出后,你家原有土地被鱼滩社区4社村民重新承包,而你家生态林被收归集体所有。2016年,新一届鱼滩社区两委为落实“所有生态林必须划分到户”的政策规定,需将原属村集体的生态林分解到农户。社区两委鉴于你母亲杨守英多次反映,希望能继续承包你家原有生态林,并经你母亲申请,鱼滩社区再次将你家原有生态林3.8亩(14.75元/亩,56.05元/年)划归你家承包,你家生态林效益补偿发放到你母亲账户中。因此你家在土地山林全部退出后,还能享受生态林补助。
(四)关于户籍为何从鱼滩社区转入大河嘴场镇(龙门社区)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000年,在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由于你家长期居住在龙门社区,且土地已全部退还村集体,故鱼滩社区两委在人口普查登记时,以为你家户口已未在鱼滩社区,故没有对你家进行登记;而龙门社区两委虽知晓你家长期居住在龙门社区,但你父亲一直没到龙门社区申请落户,所以龙门社区居委会以为你家户口还在鱼滩社区,故也没有对你家进行登记,你家从此成了“黑户”。直至2007年,你父亲潘广发生病住院,才发现自己没有户籍,随后到白衣派出所申请补录户籍。时任白衣派出所所长张宇飞鉴于你家长期在龙门社区居住,在农村又没有土地的事实,加之当时农村户籍管理较严(只能农转非,无法非转农),而你父母亲也没有要求将户籍补录到鱼滩社区,派出所就将你家户籍重新补录到了龙门社区,成了城镇户籍。你母亲杨守英对当时情况是知情的。
(五)关于2019年9月12日引发刑事案件,派出所立了案,到现在还没到检察院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9月12日,你母亲杨守英与你三爸潘广和发生纠纷,潘广和将你母亲打伤,潘广和非法侵入你母亲杨守英住宅,故意伤害你母亲杨守英身体,白衣派出所分别给予潘广和与你母亲杨守英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和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处理决定。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及双方身体原因,白衣派出所没有对你三爸潘广和与你母亲杨守英进行行政拘留,而采取监外管制,但罚款已执行。2021年3月,你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再次向平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因你母亲在法庭上辱骂你三爸潘广和,法院作出择日再审的决定,目前还未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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