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范书记您好:
我是外地游客,本人于5.25-5.29日期间跟团入住青羊区金沙世纪酒店,因本人是外地游客,不知悉酒店内部的布置,因此在居住期间在屋子墙壁的“挂钩”悬挂晾晒衣服。5.28日晚,该“挂钩”突然断裂,并喷洒大量水花,那时候才知道挂钩为消防喷洒。后本人第一时间向酒店进行报告,但酒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在1-2个小时后才将水关闭。期间因水泡给本人电子设备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5.29日在本人返程搭乘高铁之际,酒店提出索赔要求,并指出如果不进行赔偿就不能走,因要跟团队赶高铁,当时迫于时间压力,先行压付2000元。后酒店多次找到本人,提出要求称要继续赔付1000元,否则将会联系本人单位进行索赔,给本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相关疑惑:1.酒店消防喷洒安装在可触碰范围,并没有告知住户,是否存在过失责任 ?
2.消防喷洒在晾晒衣服时,酒店客房人员曾多次进入打扫也并未进行制止,是否存在疏忽责任?
3.消防喷洒喷水后,本人第一时间告知酒店,酒店因不清楚如何关闭水源,造成相关物品长时间水浸泡,是否存在相应责任?
4.因酒店未履行必要的安全提醒,且未第一时间关闭水源,给本人造成的损失,酒店是否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5.因权责不明,酒店多次向本人提出如果你不赔付,就找你们单位进行赔付,是否算胁迫住户强行达成要求?是否属于涉恶行为?
在成都旅游期间,我充分感受到成都的热情好客,感受到成都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希望范书记您能帮我主持公道。
黄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区文体旅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经区文体旅局努力协调,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问题已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6月15日11时08分,与您联系。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