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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投诉/滨江街道办事处、反腐不力 、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5-20 19:39 已回复

投诉/南部县滨江街道办事处、浩口社区、反腐不力、不作为!
“问政四川”平台:
    2019年4月2日,南部县滨冮街道办事处浩口村2组村民赖永达、邓太忠等实名向滨江办纪工委举报社长唐三全贪腐一案,经滨江办纪工委查证核实,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3时,在滨江办事处3楼小会议室召开对唐三全问题处理意见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原滨江办党工委书记:王天树、副书记:申君雄、副主任:樊浩、纪委书记:黄尉、副书记:董明、村支书:何顺华、村主任:宋清太、文书:祝明高、纪检员:刘永孝、监督主任:杨太敏、实名举报人:赖永达、邓太忠,浩口村2组26名村民参加了调查核实后处理意见与群众见面会,被举报人唐三全在场,原滨江办王天树书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1.唐三全违背财务制度,以养鱼工资为名,自己写白条报账,侵占集体资金6000元,不予认可,必须交归集体。
2.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冒领群众征地青苗补偿款:邓会清1380元、李秋华920元、宋元淑450元,合计:2750元,必须交归集体。
3.集体财务账目余额35419元,共计44169元,必须交归集体。
4.滨江党工委书记:王天树宣布处理决定,根据上述事实,免去唐三全社长职务,三日内交清集体财务账目余额款及冒领群众青苗补偿款等,共计44169元,否则,移送县监委处理,并由滨冮办纪委书记黄尉牵头,与浩口村支书何顺华落实账目交结工作,该社暂不另选社长,由村支书何顺华代理社长,之后,唐三全拒绝交账,不服从组织处理决定,滨江纪工委将案件移送县监委核实,经县纪监委查证核实后,向举报人回复:经复查唐三全冒领群众青苗补偿款及集体财务账目余额款共44169元,事实属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议由滨江办事处安排相关人员落实交清财务账目及相关事宜。
   


上述问题,由于滨江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调整,新上任领导王永果任党工委书记,举报人多次找他要求处理上述问题,他推诿搪塞,敷衍了事,新官不理旧账,时至今日已有620天有余都未交清账目,我社集体资金44169元仍被唐三全个人侵吞,拒不交账,办事处、村相关人员怕得罪人,好人主义,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保持一团和气,让其逍遥法外,滨江办事处、浩口社区反腐不力,不作为,其行为是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信访规定,对相关人员应实行问责,追究其玩忽职守的责任。
  为此,本社广大村民恳请“问政四川”平台发挥舆论监督功能,为民作主,伸张正义,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利益,督促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尽快落实
,依法交清我社集体资金44169元,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部县滨江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9 09:33

关于网友反映滨江街道办事处、反腐不力、不作为的情况回复如下:2020年7月3日,滨江街道纪工委收到县第三纪检监察室移交的关于反映浩口村2组唐三全有关问题线索。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纪工委组成核查组进行核查,经查,2019年8月20日下午,滨江街道纪工委、浩口村两委(书记、主任、文书)在滨江街道纪工委办公室要求唐三全退还组集体账面余额及青苗补偿款,唐三全提出资金不足,延长5天时间,经同意延长3天时间退钱(其组集体账务,因街道纪工委在核查期间已对账务进行查封,账务在街道纪工委,之后街道纪工委移交至街道财政所会计处)。
网友反映唐三全侵占群众及集体资金的问题属实,滨江街道纪工委、浩口村三委先后多次与唐三全约谈,唐三全仍不退还侵占资金,建议村民走司法程序。
感谢网友的关心,我办将安排人员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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