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巴中 » 市长高鹏凌 » 投诉巴中恩阳区拆迁办,瞎搞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投诉巴中恩阳区拆迁办,瞎搞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yaql2018  2021-03-30 21:40 已回复

被反映主体:巴中市恩阳区拆迁办


 "恩阳船说","滨河产业街" 项目修建,巴中市恩阳区拆迁办,拆迁不合法,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 滥用职权,互相勾结,事发前2021.2.26日去明确告知拆迁人员,我们必须自己签拆迁协议,以及家庭内部分配方案还没协商妥,也留有录音录像,拆迁人员继续无视被征收人诉求,明知是属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还违规与巴中市恩阳区(老大桥拱下面)古镇后街39号其他继承人签订了无效协议,拆迁人员知法犯法



【调查请求】:

1、拆迁不合法,不动产登记为原则,遗漏了继承人,损害了第三人利益,违规,协议无效

2、重签,补签

3、补偿方案、金额、标准、评估、支付方式要公开

4、补偿款先代管,不得擅自领取,产权清晰后,再分别支付


【事实和理由】:

           (1)3.26日就去要求了自己签(不是事后),也告知过家庭内部还没协商好,有移动公证APP录音录像,随时可出公证书

           (2)不动产登记为原则,产权人是张某某,无遗嘱,无继承公证,无不动产继承登记,非老人遗愿,家庭内部未达成跟产权相关协议

           (3)无书面委托代签,无电话委托   

           (4)无视被征收人诉求

           (5)遗漏了继承人: 我们没签,因其他继承人隐瞒欺骗,和公职人员过失 

           (6)我们仅知道拆迁,量过1次,面积,方案,标准,评估都不清楚,之后就再无下文,姊妹隐瞒,企图占遗产           

           (7)后街37号,张某某有出资,祖上遗留问题,产权已扯皮几十年,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8)当时是悲伤过度,因租金多,商议的让张新明先代管,应我们管

           (9)张某某一家老人去世就没来,失联几十年,当初就没来,现应是被冒充,身份可疑,需调查

           (10)不要以家庭内部矛盾推责,不得增加民愤,不得互相勾结,国家部门应体现各自的职责

           (11)此事后派由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调查,结果调查处理还没开始,就处理完了,且扭曲事实说我们事后才去反应,只字不提:违规违纪渎职,不合法遗漏等行为,企图包庇和推责(移动APP录音录像,微信,电话录音可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3-31 09:40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
关于网友反映恩阳船说、滨河产业街项目拆迁违规事项的情况回复

网友您好:
您多次在问政四川、麻辣论坛、信访平台反映“‘恩阳船说’‘滨河产业街’项目拆迁违规、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等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再次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产权不明确”问题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后街39号房屋为祖业房产,产权所有人为张九通。张九通与妻子杨建政二人去世前,曾口头留下遗嘱“家产全部归儿子张新明所有”,张九通与妻子杨建政二人去世后(张九通2007年病故,杨建政2010年病故),七个兄弟姊妹(1子6女)于2011年2月2日在母亲葬礼结束后,召开家庭会议对该遗嘱一致确定并立下《祖业协议书》签字确认。故您反映的“产权不明确”不属实。
二、关于“拆迁办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 失职渎职, 滥用职权, 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情况
经调查:拆迁组于2021年2月25日第二次与张新明一家开展拆迁补偿谈判工作,张新明与张英、张学华、张雪梅、张玉兰、张琼华、张秀华等6位姊妹一起参加了谈判。张新明向拆迁组出示了所有姊妹共同签字确认的《祖业协议书》,几姊妹也一致证实其父母曾口头遗嘱“遗产归张新明所有”。但此次因拆迁补偿款金额问题未达成协议。事后,张学华、乔尚志(张学华丈夫、乔兰父亲)先后到拆迁组,询问弟弟张新明拆迁情况,并表明自己是在当时头晕的情况下签订的《祖业协议书》,要求自己也有分配的权利。拆迁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房屋产权已经几姊妹达成协议属张新明所有,若有产权分配纠纷,由其家庭自行解决。2月28日,拆迁组第三次与张新明一家开展拆迁补偿谈判工作,张新明与张英、张雪梅、张玉兰、张琼华、张秀华等5位姊妹一起参加了谈判。拆迁组在明确了拆迁谈判对象后开展征拆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故你所反映“拆迁办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 失职渎职, 滥用职权, 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情况
经调查:我街道信访办收悉你投递的信访件后,立即开展工作,首先和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然后与张新明等6姊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再向拆迁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合规、情况掌握详实。故你所反映“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情况不属实。
古人云:“兄弟虽有小忿,不废雠亲”。鉴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源于家业继承分割而产生的矛盾,建议您以“骨肉之间,多一分浑厚,便多一分天性,是非上不必太明。”的心态与兄弟姊妹进行沟通、交流,理性化解矛盾。
如果您母亲确实因“当时母亲去世、悲伤过度、头昏的情况下签的《祖业协议书》,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与兄弟姊妹沟通无果的话,建议您走司法程序,表达您的诉求、主张您的权利。法律一定会给您一个公正的结果。
祝您及家人团结和谐、幸福安康!

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