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你们好,关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童家乡团结村四组李某某被害一案,案件发生几个月了,然而公安局负责案件的人员,马虎了事,没有认真调查案件,被害人现场发生的时间,地点湾上来往人员,被害人生前状况,并且到现在还没立案,一直忽悠我们被害人的亲人,我想问一下上级领导,全国发生多少案件,别的公安工作人员尽职尽力侦破案件,从不放弃一个疑点与线索,然而我妈妈被害,被人毁尸灭迹,公安负责这个案件的人员,解释不清楚案件现场的疑点又不立案,又不开出证明给我们被害人的亲人,问一下他们是在工作么?为人民服务么?遇到一个案件欺上忽下,这样的工作人员称职么?拿国家的工资,每天六小时上班多自由,问下领导,办案人只有能破案,或是没有能力工作,我通过几次与办案人员的接触,本以为对公安负责此案的人员抱有特大希望,全国十佳侦破专家,达州二十多名偵案件精英,我相信我妈妈被害,一定有个水落日出之日,不可能让犯罪分子猖狂下去,恳求上级领导督导公安机关人员早日侦破案件,让我们也心安,周围百姓也宁静和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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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0年11月6日19时15分接到童家镇童家坝村副书记罗泽广报案称:该村4组李某某家有异常情况。
接警后,文星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李某某家二楼卧室起火,有一死者被烧焦无法辨别身份。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大竹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李某某未与村民有过激烈矛盾,事发时间段李某某其家中未发现异常,其房屋内未见翻动情况、未发现有明显打斗痕迹。通过对尸体检验,死者符合生前烧死特征。 四川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意见: 灰烬中提取两个熔痕为电弧熔痕样品。
目前,李某某死亡事件没有任何证据支撑系一起刑事案件。大竹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按照程序规定向李某某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