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2月通过“天府市民云-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登记了保利和光屿湖小区,并上传了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影像(包括省社保缴存证明,在此期间本人就业和社保情况均为发生变化),但却要求再次提供省社保缴存证明,复核不给通过,资格预审也把本人的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的资格取消了。
本人2020年6月份和8月份登记天府新区其他楼盘也遇到类似情况,拨打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电话无人接听,遂通过成都市长热线12345反映问题才得到解决(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回复如下:李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经核实您的购房登记号,审核结果已复核通过。 成都市住建局2020年6月12日https://ly.scol.com.cn/thread?tid=2808977&display=2&typeid=6&act=type&page=21)
希望尽快对本人的购房资格进行重新复核,并一次性解决该问题,让市民能够感受到公平公正及政府的公信力,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