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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攀枝花金泰物业公司仗势欺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2-15 08:54 已回复

四川省攀枝花市本地国企金泰物业公司与公园大地小区业主产生了尖锐矛盾,已经形成势不两立的局势。小区业委会成员身份奇特,有的业委会成员与该物业公司有关联,有的甚至还不是业主,该业委会成员居然在攀枝花市东区东华街办和新源路社区主导下审核通过,更奇怪的是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私自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热心业主本着小区根本利益出发向社区(新源路社区冯、殷二位书记接待)以及街道办事处(东华街办副主任黄军和负责纪检的秦润州接待)提出异议,并要求撤销合同,但该两个单位始终未解决问题,并告知热心业主若有侵权就走法律程序。小区热心业主见得不到解决,于2020年8月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对业委会和该物业公司进行起诉,开庭时间在2020年11月18日,在2020年11月5日新源路社区发出公示称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公示期截止时间在2020年11月16日,并且在公示结束后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社区和物业将该公示递交到了法院,声称业委会成员已辞职,被告主体不存在,法院采纳了物业和社区的反馈,通知原告即热心业主撤回起诉,理由是行政机构出具的文件法院要认可,热心业主拒绝撤诉。现在我作为公园大地小区的一名业主,为保护我切身利益,特市委书记状告攀枝花市本地国企金泰物业公司工作有问题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09 16:5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关切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委员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情况下私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事项
公园大地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9年3月在炳草岗街道办事处指导下成立,共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9年5月9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于5月11日和12日就是否同意和金泰物业服务企业续签合同入户书面征求意见。此次业主大会共计征求了小区1742户业主意见,其中同意902户、反对604户、弃权140户、未装修入住16户、未联系上80户,同意业主超过半数。征求意见结果已于2019年7月16日进行公告并接受业主书面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无异议后,在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指导下,业主委员会和金泰物业签订了新的合同。
二、关于新源路社区称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并公示辞职申请事项
自2019年7月起,公园大地小区业主委员主任黄某及部分成员就因自身原因多次口头提出辞职,但未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直到2020年10月新源路社区才收齐全部辞职申请,并于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在公园大地小区内将辞职申请进行公示。按照《攀枝花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全部辞职、离任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提议或者情形发生之日起20日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之规定,同时考虑到公园大地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提出辞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街道和社区在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负责组织召开。原定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审议业主委员会委员辞职申请,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请示上级相关部门同意延期召开,待疫情防控情况好转后将及时组织召开。届时请您积极支持配合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充分行使您的权利。
感谢您的来信,顺祝安康!



东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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