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女:孙艺 于2018年10月在崇州市羊马镇恒大银海湖二期购住宅3栋1单元2403号房一套,己交购房款550963元,因资金紧张,于2020年3月15日申请无理由退房(根据恒地司【2015】第038号文,恒大向全国承诺购房不满意无理由、无条件退房),退房手续全部办结,并退回认购书及购房收据,但至今没有退款,已经8个月没有退回购房款。本人多次投诉12345市长热线及信访办等部门,得到崇州市住建局的回复,就是已督促房产公司办理退款,房产公司在走流程,本人反问走的是什么流程,崇州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答复不了,甚至连自己的工作职责都说不出来,并且给在限购区域内,无购房资格人员售房的行为,都不予以管理,鉴于以上事实及问题申请投诉崇州市住建局行政不作为行为予以投诉!
网友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恒大银海湖未退还认购金问题,我局责令开发企业尽快退还相关购房人款项,开发企业表示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流程中。我局要求开发企业加快退款流程办理,您可与开发企业对退款时间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