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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改革公积金贷款流程的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9-29 11:58 待回复

住房购买是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事项,由于购房资金巨大,故而买卖双方对于交易安全性极为重视。在贷款购房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贷款形成了较为严谨的流程。即在购房定金交付后,购买方提交资料进行贷款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双方在交付首付款当日办理过户手续,再由购买方与银行办理抵押登记,银行直接将贷款款项支付给出卖方,保证了买卖双方交易的安全,在过户之前即使发生纠纷,仅限于购房定金的纠纷,对双方权利义务影响不大。
    而公积金贷款流程却相对不够合理,对交易安全的保障较差。购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购买方需首先提交贷款资料,在收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后去面签。但是在面签前,购买方需要全额向出卖方支付首付款。随后公积金贷款中心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5-20个工作日,在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在公积金贷款限额(单方公积金可贷款40万、双方公积金可贷款70万)的情况下,购房首付款的金额较多,在支付首付款到贷款审核通过的20天左右的时间内,购买方的风险极大,一旦购买方反悔或是房屋被查封扣押,出现纠纷,购买方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房款的风险,交易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故而,建议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优化,一是对贷款资格予以优先审核,在面签之前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在办理面签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或是由公积金中心对于首付款予以监管,在贷款审核后一并支付给出卖方,以保障资金交易安全,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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