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有房产,我委托律师前去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必须要立案期间才能查询。请问我都离婚后才发现有房产,现在我该如何去立案?以什么理由去立案?我如何才能查询前夫房产信息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关于您希望查询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名下房产信息的诉求,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章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查询主体;(二)查询目的;(三)查询内容;(四)查询结果要求;(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等规定,您可在备齐上述要件资料后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关于您咨询的如何立案问题,建议您向律师或人民法院咨询。
以上情况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9月15日11时2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