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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野猪肆虐,却解决无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7-30 14:50 已回复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野猪肆虐,近期大量破坏庄稼的同时,经常出没于村庄,给人身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但村里有人向市林业局反应,告之要找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告之要找林业站,最后林业站要么拖,要么不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但需求解决的过程中,问题被一级一级下放后,直至无人解决。只能眼睁睁看着野猪不断繁殖,肆虐庄稼,甚至带来人身的安全隐患。村民长期苦于此,却得不到任何的帮助。希望能够落实具体的补偿,或者参考其他省或市组织猎捕队,缓解野猪危害农作物这一现象的发生,以减少农户的损失。

      也希望问题不被下放后,却解决无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9-03 08:23

关于网传“野猪肆虐,却解决无门”的说明

近日,网传“四川巴中山村‘野猪成灾’村民庄稼受损申请补偿遇尴尬”,事发地点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硐坪村。经现场调查和走访询问,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农作物损失情况
经调查核实,反映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地点位于曾口硐坪村五组,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目前在家务农者多为老年同志,主要种植部分玉米、水稻等农作物。近期野猪损坏的是玉米和红薯,危害面积3.65亩(其中玉米2.98亩、红薯0.67亩),共涉及9户农户。
二、应对处置措施
随着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的持续实施,加之近年来部分地块自然还林,我区林木郁闭度和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至2019年底,全区森林面积达96.3万亩,森林覆盖率52.22%,森林面积占全区幅员面积的47.2%。森林植被富集茂密,为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环境,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年上升,导致野猪损坏农作物的事件时有发生。鉴于目前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建议采取以下3种应对处置措施。
一是人为驱赶。野猪等野生动物惧怕人声和噪音,可以发动群众在庄稼地里安放大喇叭,连上收音机,在野猪觅食活动期间开启,这样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也可以用空酒瓶绑在竹竿上,按一定密度安放在庄稼地里,当野猪来到时碰到竹竿,就会带动空瓶子发出响声,也能起到驱赶作用。对野猪种群数量较大、损坏农作物情况较为严重的区域,可由所在地村委会组织巡护队伍,在野猪出没重点时段进行巡逻守护。
二是购买保险。宣传、引导林区群众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若野生动物致使农作物受损,可申请理赔,降低损失。
三是依法猎捕。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关于“猎捕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猎捕证。猎捕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由省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不得超过”的规定,若确因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过大导致农作物被严重损坏等情况,可以按程序上报市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请猎捕,其申请要件包括:①申请表;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③能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猎捕相关规定文件;④猎捕方案;⑤种源资源情况。
三、争取补偿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它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国家层面已着手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补偿办法必须在《野保法》的框架下依法做出规定,因此当前尚无补偿办法和具体标准可供执行。我局将积极向上级请示报告,争取尽快出台补偿办法。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林区群众安全,努力减轻农业、林业生产损失。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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